搭建桥梁,将承诺落实到结果
搭建桥梁,将承诺落实到结果
新的国际标准如何重塑“环境、社会与治理”金融
魏仲加(Scott Vaughan)
摘要
各种“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下文简称为ESG)基金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最近发布的披露及报告国际标准不仅将打击“洗绿”行为,而且还将推动更具可比性的国际ESG市场和产品。要发展新ESG标准,气候风险披露是关键,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驱动因素。
为了促进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承诺具有绿色属性的金融产品需要提供具体的、有形的成果,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污染、减少森林砍伐和加强实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欧盟、美国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下文简称IFRS)基金会制定的新国际标准就此向前迈出了标志性一大步:开始要求投资者披露在绿色投资方面的真正行动,并要求他们对所披露的内容负责。
近几年来,绿色金融一直是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下文简称国合会)一个工作重点。 随着第七届国合会的启动,这项重点工作将继续进行,并特别关注以下领域:对实施情况的详细分析、案例研究、数据支持碳市场的作用,以及披露和报告标准。
ESG进入主流投资市场
ESG金融(即与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的资金使用)多年来主要在细分或小规模市场温和增长, 但近年来却急速发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下文简称为SEC)指出, ESG投资从1995年资产管理规模(Asset Under Management)的639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17.1万亿美元,占美国当今所有资产管理规模的三分之一。而ESG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下文简称 ETF)的表现超过了所有其他基金。2022年初,彭博预测ESG融资和投资规模到年底可能会达到41万亿美元,而到2025年将达到50万亿美元。
但是,随着ESG基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它们的批评者也越来越多,有的抱怨它们在解决气候、环境和污染问题方面做得太少,有的抱怨它们在将市场推向过度政治化。许多人抱怨普遍存在不受约束的“洗绿”宣传,埃隆–马斯克甚至将ESG视为 “骗局“。还有人指出,ESG基金作为糅合多种不同ESG标准的综合体,即使管理方是善意的1,也很容易会导致衡量和报告的不精确。
被扼住咽喉的人类
鉴于越来越多的批评和监管审查,2022年上半年ESG投资增长速度放缓也就不足为奇了。据彭博2022年6月报道,ESG ETF资金6年来首次出现收缩。当然,ESG的增速放缓也部分反映了最近新冠(COVID-19)疫情、乌克兰战争、通货膨胀、需求激增、供应短缺及其他因素所导致更广泛的市场动荡。这些因素使许多金融市场受到冲击,特别是金融技术(fintech)和加密货币等不受监管的市场。
但是,发展趋缓的ESG市场与急剧增长的碳密集型投资之间有什么联系尚未明确。仅仅是动力煤的价格在2022年就跃升了300%,并在第二季度创下了历史最高价格。对石油和天然气、压裂和其他能源市场的投资急剧上升。例如:全球对煤炭产业的投资在2022年达到1.5万亿美元;加拿大各银行对油砂产业的投资在过去一年翻了一倍;两年前石油大户埃克森公司股票从道琼斯综合指数中被剔除,但是其2022年第二季度的利润却创下了新高。
这些近期的趋势使我们越来越难以区分金融实体是否落实了行动兑现承诺。无论他们是否签署了各种净零气候承诺。在ESG投资放缓之外,还有更新的复杂情况,例如:部分美国股东曾提出两个重要的倡议,以停止对新的化石燃料项目的融资, 但这两个重要的倡议都失败了。
鉴于这些趋势,难怪联合国秘书长对金融业和化石燃料行业都表示了失望。他在2022年5月警告说:“化石燃料生产商和金融家扼住了人类的咽喉。几十年来,化石燃料行业在伪科学和公共关系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用虚假的叙述来将他们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最小化,并破坏雄心勃勃的气候政策。他们利用的手段与几十年前大型烟草公司的一样可耻。”
反对“洗绿”
在声称气候变化将从根本上重塑金融市场仅仅两年后,贝莱德(Blackrock)在 2022 年第二季度发布了其“能源安全和转型基金”,该基金涵盖煤炭和其他化石燃料的新融资,将数十亿美元归入转型融资的范畴。管理层对股东关于环境和社会议题的支持也下降了一半。至于其高调的气候和可持续发展承诺,贝莱德辩称他们“不是环境警察”。这不禁让人质疑:为什么贝莱德之前又要做出气候或绿色承诺呢?
那么“环保警察”在哪里呢?实际上,“环保警察”与监管和主管机构一起,非常活跃。对 ESG 和气候基金的加强监管审查,可能是 2022 年 ESG 市场发展放缓的另一个原因。人们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揭露“洗绿”行为。
迄今为止,对虚假ESG承诺进行监管的最著名的案例是: 2022 年 5 月,约 50 名德国警察突击搜查德意志银行及其资产管理公司 DWS 总部,调查对DWS 的相关“洗绿”指控。据报道,DWS 曾将Wirecard公司评为治理水平最高级 ,但后来该公司因广泛的高级管理层欺诈、监管不严以及财务报表造假(虽然经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署)而倒闭。
“洗绿”
Wirecard公司崩溃事件是监管者和其他方面审查 ESG 虚假陈述的最突出例子。欧洲中央银行经过审查得出结论:尽管 75% 的欧洲银行声称已披露与其运营和更广泛投资相关的温室气体 (GHG) 排放,但只有 15% 的欧洲银行将温室气体排放与财务风险联系起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 2021 年 4 月发布的ESG 市场风险警报通知,其调查结果显示广泛存在的问题:包括未经证实和误导性的 ESG 声明、内部合规水平低和监控系统薄弱。
研究人员在检查 ESG 声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项2022 年对美国基金的研究发现,使用 ESG 品牌的基金中有三分之二的评级为“D”或“F”,其中ESG陈述要么量化模糊,要么只是伪造。哥伦比亚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的学者进行的另一项研究发现,与没有 ESG 投资组合的报告实体相比,拥有 ESG 投资组合报告实体的环境和劳工合规纪录更差,因此得出的结论是这些ESG报告实体“没有贯彻执行” 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承诺。
转折点
类似的批评不是要我们远离这些 ESG 基金,对我们更重要的挑战是如何确保ESG 基金基于稳健、清晰和可比的标准,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准确了解投资组合的运作方式(例如,为温室气体排放提供资金)以及这些敞口如何与重大风险、新兴机会和财务报告相联系。
许多司法管辖区,尤其是欧盟、新西兰、美国、香港、新加坡、瑞士和英国,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制定的主要国际财务报告标准,正在重塑 ESG 市场。
此外,气候风险披露标准的融合趋势也令人鼓舞。为ESG 市场标准的趋同已经采取了许多重要步骤,最显着的是将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下文简称SASB) 的价值报告基金会纳入 IFRS 基金会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框架(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下文简称 ISSB),以及将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limate Disclosure Standards Board) 并入 IFRS。此外,在 2020 年,CDP、全球报告倡议组织(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和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uncil), 与加拿大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Canadian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和 SASB 一起, 致力调整协调其报告框架。重要的是,所有相关方都参考并支持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下文简称TCFD)制定的框架。
“绿色”消费市场普遍存在两大问题:不同标准体系增多并各自为政,以及不受约束和有误导成分的“绿色”市场承诺。以上这些机构的行动为克服避免绿色、可持续和气候金融发展中的这两大问题带来了希望。在标准体系碎片化方面,具体有数百种自愿的可持续性、“绿色”或其他标准,涵盖广泛的消费品和服务。例如:主要农产品(棕榈油、大豆、咖啡、茶、香蕉、棉花和甘蔗)就有多种系统,这使得等效性比较分析更加困难。
在声明证实方面,2021 年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对针对消费者的“绿色”声明进行的年度调查 发现,大约一半针对消费者的“绿色”声明缺乏证据支持。
新规则和标准不断发展
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26 次缔约方大会 (COP 26) 以来,大众对金融市场“洗绿”的担忧加剧。 2022 年初,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了一个非国家实体净零排放承诺高级别专家组,以确定如何将行动与承诺保持一致,特别是要发挥标准在推动绿色金融市场更稳健发展中的作用2。
在近年(特别是自 2019 年以来),标准和规则制定取得了重大进展,以确保 ESG 声明以稳健和可比较的方式报告。
这已是经过了很长的时间。三十年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下文简称联合国环境署)发起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银行与环境原则”,包括德国商业银行(Commerzbank)、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丹麦丹斯克银行(Den Danske Bank)、汇丰银行(HSBC)、皇家银行金融集团(Royal Bank Financial Group)、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National Westminster)、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等 31 家商业银行一致同意两个核心概念:环境风险即金融风险;在绿色市场的投资将创造新兴机会。 1995 年,联合国环境署也就保险和养老金产业提出了类似的原则。 2022 年已经是联合国环境署 “金融倡议”提出的 30 周年3。
二十多年前,世界资源研究所经济学家罗伯特·雷佩托(Robert Repetto)主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应要求将环境和气候风险列为公司的重要披露事项,并建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其他监管(主管)机构采用强制性披露和报告标准。其他人,如哈佛大学的罗伯特·埃克尔斯(Robert Eccles) 也一直是相关研究和倡议的领头人,他提倡相关实践,让ESG 报告更稳健、标准化和可比较 。
“气候风险披露工作组” (Task Force on Climate Risk Disclosure)在2017 年提出的建议,加速了实现高质量和可比较披露及报告的进程。
以下是对近期标准一些关键特征的简要介绍,这些披露和报告标准涵盖了一般 ESG 融资,及气候相关的具体议题。
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新 IFRS ESG建议标准
2022 年 3 月 IFRS 基金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的征求意见稿(称为通用征求意见稿)标志着 ESG 报告向标准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征求意见稿中的准则要求报告实体披露其所面临的“所有重大且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以及可能影响其企业价值(具体是指: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将如何影响企业在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现金流量)的有关重要信息。 ISSB 的标准草案详细包括: 综合汇报、ESG 声明的指标和衡量细节、目标、和涵盖价值链的报告。 (详情见附件一)。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议的 ESG 披露规则
2022 年 5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相关规则草案,以创建一个应对“洗绿”行为的通用 ESG 披露框架。
规则草案规定了报告门槛,“任何标榜 ESG的基金都要向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支持这一主张。” ESG 基金被广泛定义为涵盖 ESG、“绿色”、可持续或具备社会意识的基金。
规则草案将全ESG 基金,融合基金,与针对性影响力基金区分开来。融合基金的投资组合中有一部分具有 ESG 成分。针对性影响力基金旨在实现特定的 ESG 影响,例如增加对绿色建筑或其他对环境净零影响的投资。影响力基金将面临额外的披露要求,特别是要披露衡量进展的方法、数据和指标、定量和定性指标的组合、时间范围、以及实现的影响与财务回报之间的联系。 SEC ESG 规则的其他重要内容还明确了:投资者使用的排除性筛选、ESG 基金需要披露其方法论、强调温室气体(GHG)相关指标和测量(尤其是碳足迹和碳补偿的使用),以及在附件二中提到的其他细节。
欧盟 2019 年 ESG (SFDR) 规则
2019 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可持续金融披露法规 (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下文简称SFDR) ,这是一个强制性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报告模板,以提供清晰、简明和可比的信息,帮助各类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在知悉必要信息后做出明智的 ESG 相关投资决策。欧盟 SFDR 计划于 2023 年 1 月开始实施。该模板旨在确保最终投资者不会被“误导”。
与IFRS 和 SEC ESG 规则草案一样,SFDR 的目标是:规定可持续性披露如何确保相关信息“足够清晰、简洁和突出,以使最终用户能够做出明智的决定”。与 SEC 规则草案一样,欧盟规定了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并将区分以下两种基金的披露:即促进 ESG 成果的基金与以实现更具体目的为主要目标的基金。此外,SFDR 要求:披露对可持续性不利的影响,以及要求不考虑可持续性的基金做出特别声明,并解释该基金为什么不考虑可持续性。 SFDR 规则的关键内容包括: “不造成重大伤害”原则的核心重要地位、负面筛选的规则,以及将该规则与欧盟分类法联系起来。有关 SFDR 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下文附件三。
加强气候数据的使用:
披露和报告标准的最大驱动力来自气候变化。尽管与 ESG 相关的基金发展趋于平缓,碳密集产业的新交易有所增加,但清洁能源仍保持着新能源融资总额中的最大份额。清洁能源、系统脱碳、零排放交通运输、建筑和消费品等气候相关产业的融资需求持续增长。然而,正如 SEC 所指出:虽然 73% 的中介投资者(wholesale investor 又译成批发投资者)认为气候变化是一个重要的投资考虑因素,但 43% 的中介投资者抱怨他们缺乏适合的气候数据以供投资决策。
如下所述,《温室气体协议》是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的通用国际标准。然而,市场需要更多细化的气候数据。在监管方面,2020 年《欧盟气候过渡基准》规定了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下温室气体排放披露,涵盖运输、建筑业、建筑物、材料和其他产业部门,并参考气候数据和方法论,例如:产品环境足迹,组织环境足迹方法、企业价值链(范围三)会计及报告标准、ISO14064 或 ISO 14069 标准。
不断有行业主导的深化可用气候数据举措,其中碳会计财务伙伴关系 (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下文简称PCAF) 在2021 年 11 月推出了新会计标准。 PCAF涵盖范围广泛,从股权和公司债券,到基于消费者的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
强制性气候风险披露规则
涵盖气候风险披露的新规则推动了ESG 相关披露规则的最重大变化。如果最早在 2023 年全面实施的话,三个重要的新国际规则将改变金融市场衡量、披露和报告各报告主体直接和间接资助温室气体排放的方式。重要的是,更详细的气候风险披露规则与更广泛的 ESG 规则密切相关。更具体地说,《IFRS 通用指南草案征求意见稿》与其《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与框架同时发布)密切相关。同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 ESG 和名称规则草案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气候风险披露规则草案的发布相关。最后,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 (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下文简称EFRAG) 的《气候变化征求意见稿》 与欧盟其他大量的报告标准相关。
鉴于它们在监管碳市场方面的重要性,对这三个标准中都分别作过广泛的分析。在 ESG 的背景下,三个标准中值得注意的共同要素包括以下要点:
- TCFD 共同基础:所有三个规则都基于 TCFD 报告,包括使用通用的TCFD框架方法,这些框架方法与风险和机会、治理、风险、指标、和其他要素相关。 Persefoni (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碳排放管理和会计平台,协助企业和机构投资者计算、分析、管理和报告实时碳足迹) 报告的一个关键要点是: 公司需要广泛关注 TCFD 建议和实践。
- 过渡风险和计划:所有三项规则草案都要求披露报告实体的过渡计划,但是对落实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 2022 年的EFRAG 草案影响最深远,要求报告实体披露其商业计划如何“与欧盟经济向气候中和过渡的计划相兼容”以及如何达到《巴黎协定》中 1.5°C的目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议的规则要求披露应对过渡风险的计划,其中包括公司在特定地点面临的物理风险(如洪水、野火、极端高温或海平面上升),过渡风险(包括监管变更、诉讼、消费者需求变化、市场价格变化), 以及其他风险; IFRS 建议在报告实体的整体气候战略中披露过渡计划,过渡风险包括政策、法律、技术以及气候适应过渡行动。
- 度量和测量:所有三个规则都参考《温室气体协议》作为披露温室气体排放的通用测量工具。该协议涵盖七种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即使有了这些框架和《温室气体协议》,投资者仍表示需要更多基于科学目标的气候数据4。2021 年 10 月推出的新《全球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 (Global GHG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是其中一个以 TCFD 为基础的气候数据新全球标准。该标准由 PCAF 制订,特别涵盖多个消费金融市场,如抵押贷款、商用车贷款、和房地产5。
- 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所有三个标准都要求披露范围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范围二(间接排放)。
- 范围三排放:IFRS 和EFRAG 要求报告范围三(上游和下游的)温室气体排放。 SEC 的规则草案则将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局限在重大排放或包含在报告实体过渡战略中的排放。
- 碳补偿:所有三个标准都包括碳补偿的披露,尽管与范围三一样,存在重要差异。 EFRAG 要求披露报告实体所有温室气体清除量(涵盖报告实体整个价值链),按每项清除温室气体活动细分,并需要明确:是将温室气体清除,还是基于自然或技术方式的碳储存。如果碳抵消是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下文简称NbS),EFRAG则进一步要求描述该碳抵消方式,并提供如果长期不履行 NbS的风险附加信息(例如,森林火灾、泄漏和市场估值变化所带来的风险)。SEC 的标准同时考虑碳抵消和可再生能源信用(renewable energy credits)中避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建议报告实体披露碳抵消在该实体整体气候战略中的作用。与 EFRAG 一样,SEC 建议披露碳抵消的长期风险,例如在可能的森林火灾等事件中碳抵消量可能被抵消的风险。
- 假设情景:这三个标准都包括假设情景在识别气候风险中的作用,包括与极端气候相关事件的物理风险敞口(如洪水、山区野火、热浪、干旱和其他意外冲击)。2017 年 TCFD 和巴塞尔银行(Basel Bank)的《2020 年绿天鹅报告》说明了为什么假设情景是必要工具,以识别通常在标准金融风险定量模型下容易漏网的气候风险。
结论
罗伯特·埃克尔斯(Robert Eccles)比较三个气候风险规则和标准,并探求这些新标准将如何相互影响,以及标准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否最终会创建一个全球统一标准。这些标准的适用范围很广:EFRAG报告标准涵盖了 49,000 家公司,而SEC的规则草案涵盖了 11,000 家公司。
但关键的问题是:在整个国际市场,特别是中国市场,采用IFRS ESG 和气候风险披露标准的范围和程度如何?估计有 85 家大型中国公司使用 IFRS 财务报告准则。加上香港的监管标准,这个数字会更大。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的说法,其标准与香港监管标准几乎相同。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发布了重要的相关指导意见和准则,涵盖了最新国际标准中涉及的许多核心问题,特别是:碳抵消市场、对适合投资目的气候数据的需求、转型金融、“洗绿”和ESG融资。中国对 ESG 金融产品的指导监管方式有多种选择,特别是:
一、允许通过市场实践,确定最佳的 ESG 标准以及披露和报告标准;
二、借鉴香港相对较宽松的监管标准,制定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三、采用IFRS ESG 和气候披露标准在2023年生效后的最终版本;
四、从不同的标准中选取不同的具体操作,例如欧盟与其绿色分类法的一致性、特定的气候数据指标、负面筛选规则和碳抵消标准,并在未来 2 年内部署试点项目。
附件一:ISSB草案 ESG草案
建议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围绕TCFD 的四层(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度量和测量) 方法构建。通用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内容包括:
- 综合汇报:该准则要求报告主体解释所披露不同信息之间的联系,包括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与公司财务报表的关系。
- 指标和衡量:标准草案建议报告实体在其报告中解释其如何衡量、监控和管理可持续性风险和机遇,并参考 2022年1月 IFRS 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框架 (IFRS Climate Disclosure Standards Board framework) 中规定的指标。该框架确定了 10 个领域 (例如: 治理) 的报告,阐明披露信息如何与重要性相关联,并要求信息如实表述、清晰表达和可验证。重要的是,如果报告实体选择使用自己的指标,它需要报告该指标是否已被外部机构验证。如果已被验证,是哪一个机构验证。
- 目标:建议的标准要求报告实体不仅报告与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相关的目标,而且还需要报告其在特定(有清晰明确规定的基线)时期内衡量实施情况的具体指标。目标与报告实体的治理(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报告和降低风险和拓展机遇的战略相关联。
- 价值链:IFRS 框架涵盖公司的直接活动,以及其整个价值链中的“互动和关系,以及资源的使用”。 并要求报告在特定地理区域、特定设施、不同类型资产、分销渠道的重大可持续性风险和机遇,内容涵盖其投资,以及与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共同投资中的可持续性相关要素(例如温室气体排放)。
附件二:SEC ESG 规则
筛选:ESG 基金通常进行负面筛选(例如,它们不会投资烟草、煤炭、热带森林采伐等产业),以及正面筛选(例如,仅投资于清洁能源、服务社区的住房开发等)。规则草案要求提供排除性和包含性筛选的信息,包括披露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多少比例需要接受筛选。此类披露将遏制虚假宣传支持森林零砍伐等的基金,实际上森林零砍伐可能只是总投资组合的其中一部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表示:“投资者需要知悉所选择的投资组合中其他部分并没有经过基于公共利益的筛选,这是投资者的重要知情权。”
- 方法论:与 IFRS 标准一样,SEC 建议:如果基金依赖内部方法或第三方数据提供商来衡量其 ESG 绩效(或两者兼而有之),则该报告实体需要披露所使用的方法论。此步骤将使不同的内部 ESG 指标和测量更加公开透明和可比较。
- GHG 排放指标:SEC 规则草案中与 GHG 指标有关的部分最为详细,并建议使用两个指标:
- 投资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的碳足迹,以帮助投资者了解基金投资项目导致的碳排放量,以及与其他 ESG 基金相比,这些碳排放量如何随时间变化。
- 加权平均碳强度 (Weighted average carbon intensity,下文简称WACI) ,这将允许投资者分析气候风险敞口并与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进行比较。 TCFD同时支持碳足迹和 WACI。重要的是,SEC 规则草案参考了《GHG 协议公司会计和报告标准》 (GHG Protocol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中第 9 章。该规则规定了温室气体报告的其他细节,包括基于全球变暖潜能值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及以吨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SEC的规则草案指出:迄今为止,32% 的美国资产管理公司使用碳足迹方法,但只有 21% 使用 WACI。
- 碳补偿: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指标,SEC的规则草案不允许因购买碳补偿而减少报告这些排放量,并指出这些购买碳补偿活动的价值以及相关监管和自愿履行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该规则草案允许在资助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方式之外,单独披露碳补偿。
- 温室气体(GHG) 排放范围:SEC 建议披露所有范围一(即,公司拥有或控制业务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范围二(即,从外购买的电力、蒸汽、热力或制冷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即相对报告主体为间接的)的温室气体排放。规则草案并不要求披露范围三的排放(即报告实体价值链上游和下游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间接温室气体排放6),并指出测量范围三排放持续存在的困难,例如重复计算以及数据不完整。但是,如果ESG 报告包括一些范围三排,SEC规则草案对这选择持开放态度,并指出范围三排放的披露应该与范围一和范围二分开进行。
- 气候披露框架:SEC提到报告实体可以在其 ESG 披露中参照其他披露框架,特别是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UN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uncil) 和 TCFD。 SEC 还进一步参考了可持续发展目标(SDG)7等更广泛的可持续性框架。如下文所述,新成立的 ISSB 在整合标准方面的行动非常迅速,减少了不同报告系统的数量,从而促进了更广泛的跨市场标准融合。
在 ESG 规则发布的同时,SEC 还发布了对其“投资公司名称”(Investment Company Names)规则的补充修正案 。根据该修正案,公司对其投资资产的声明主张,应该与基金名称中所包涵概念而产生的“合理预期”保持一致。更具体地说,规则建议:只有在80%的基金投资政策都与基金拟定名称中的ESG 目标相关时,才允许在基金名称中使用各种包含ESG 特征的字眼,如“绿色”、“可持续”或“净零”等。为了排查“洗绿”风险,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宣布将更新其绿色指南(Green Guides)规则,以遏制各种“洗绿”的虚假陈述。更新规则的一个重点是与“净零”和“低碳”相关的市场营销声明,FTC还计划设立“可再生”和“碳抵消”新类别。
附件三:欧盟的 SFDR 规则:
指数:应提供作为参考基准指数的有关信息,包括使用的一篮子指数,并解释篮子中每个使用的指数如何与基金挂钩。
- ESG 描述中的信息类型,包括气候不利影响和可持续性性质(包括社会、员工、人权、反腐败和反贿赂方面) 。 SFDR 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多边企业指南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Guidelines on Multilateral Enterprises) 、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以及国际劳工组织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公约。
- 不造成重大伤害:需要披露相关信息来说明 ESG 基金如何符合“不造成重大伤害”原则,该原则在随后的(2021 年)欧盟技术指南( EU Technical Guidance) 中定义为落实以下目标:减缓气候变化、气候适应、可持续水和海洋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预防和控制,以及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 负面筛选:SFDR 将排他性投资筛选确定为“洗绿”的主要平台。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允许披露排他性筛选(例如:该基金不投资于热带木材的采伐):确认该筛选具有约束力、提供有关受筛选约束资产的百分比信息、以及披露跟踪评估筛选情况的指标。不允许负面筛查仅复述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
- 所需信息:SFDR 规定了促进可持续发展ESG 基金的内容:包括战略、投资比例、监控、方法论、数据、尽职调查和参与政策。此外,以 ESG 为主要目标的基金需要披露该ESG目标的落实情况。
- 负面(排除性)声明:对于不包括 ESG 的基金,需要明确的陈述声明,说明该基金不考虑其投资对可持续性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其原因。
- 分类法:表明基金的可持续发展资产在多大程度上与欧盟分类法相关联的声明。
2019 年的规则指出:虽然将使用碳足迹指标,但尚未制定更详细的指标。欧盟随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步骤来进一步制定披露细则,包括其 2021 年修订的非财务报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其旨在与欧盟更广泛的净零 “绿色大计划(Green Deal)”和“适合 55 项(Fit For 55)” 新计划保持一致。更具体地说,这使财务报告与欧盟的绿色分类法 (EU’s Green Taxonomy)) 保持一致,例如通过 2021 年对《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第 25 条的修订,制定两套新的监管技术标准(草案)(draft Regulatory Technical Stand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