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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或提前进入碳排放“峰值平台期”

中国或提前进入碳排放“峰值平台期”

作者:龙迪 Dimitri de Boer

要实现“十四五”目标,中国必须严格遏制近期出现的碳排放增长。如果做的好,甚至可能提前推动碳排放“达峰”。

国际社会十分关注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情况。尽管中国人均排放量仍然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但其总排放量却超过了欧美排放量总和,而且还在持续增长。根据联合国几周前发布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最新报告,秘书长古特雷斯发声明称,人类对气候造成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由此导致越来越严重的灾难性后果,他还称这份报告是向人类发出的“红色警告”。在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即将于11月在格拉斯哥召开之际,本文将着重盘点中国国内的碳排放情况。

本文将从中国的减排目标、实际排放的估算量、排放背后的驱动因素以及具体的减排工作出发,分析中国实现气候目标的可能性,并对从现在到2030年的排放情况做出预测。文末将对中国接下来的减排行动和国际社会与中国在该领域的合作重点提出建议。

目标和排放

中国目前最重要的是实现“十四五”规划中的短期气候目标,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撇开该目标的雄心水平不谈,值得一提的是该目标是“十四五”规划中的八大 “约束性”目标之一,剩下的七大目标也大都与环境有关,在彰显中央政府十分重视气候目标的同时,也让人们对中国将尽全力实现这些目标充满信心。

中国的中期气候目标是在203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笔者之所以强调“之前”,是因为许多知名国际媒体,甚至一些中国官方媒体在提到中国的达峰目标时,都将时间点误写为 “到2030年”。但实际上,经过笔者的反复考证和确认,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9月22日的联大会议上作出的承诺是: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所以“2030年前”才是主席的原话,而且这个承诺一直没变过。这也就意味着从现在到2029年的任何一个时间点,中国都将力争实现达峰,而排放量将在2030年及以后下降。

但令人担忧的是,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中国的排放量似乎急速上升,让 2025年目标的实现愈加艰难。虽然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并没有定期发布的关于实际碳排放量的官方数据。但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在分析了行业及能源相关的数据后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增长约9%,全年同比增长很可能达到5%。如果要实现“十四五”设定的目标,必须将如此迅猛的排放增长势头遏制住。

排放激增背后的原因

近期排放激增的势头突显了开展控排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中国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碳密集型产业,而且面临当下紧张的国际局势和全球疫情的肆虐,中国仍然面临着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虽然中央政府已经发出明确的减排指令,但许多省份仍在依赖煤电和钢铁等“老旧”产业,拉动当地的经济增长。

减排面临的另一个挑战在于中国公众对气候科学有限的认识水平,这一水平远远低于欧洲。笔者在撰写此文之前,采访了很多人,其中不乏受过良好教育、身居要职的人,他们对气候变化抱有很深的误解,与欧美国家的气候否认者的说辞如出一辙, (比如,气候变化不算一个大问题,它不是由人类造成的,或者科学上还存在不确定性)。一些人甚至认为,这是西方别有用心的言论。真正理解低碳发展含义的人少之又少。因此,包括地方政府、企业和广大民众在内的全社会的关键利益相关方的认识水平都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实施减排的能力也有限。

由此,中央与地方展开了一场拉锯战。中央政府和领导层已经加大了行动力度,积极跟进碳达峰工作,扫清障碍,重拳出击,遏制短期排放。具体做法包括:重申顶层碳达峰承诺、暂停高排放项目审批、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迅速出台新政策新规章等。

  • 顶层承诺:习近平主席在今年发表的几次讲话中都明确强调了控制排放的紧迫性。在4月底的讲话中,他曾表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5月,为统筹推进减排工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国务院总理担韩正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多个部委的主要负责官员。此后不久,习主席在7月的讲话提到要全国“一盘棋”,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这有可能是对中央批示和某些地方政府行动之间存在分歧的回应。就在本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及各地区、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等工作,杜绝地方或部门伪造排放数据的行为。
  • 暂停审批“两高”项目: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各地能源消费情况和能耗强度做了统计,9个省份因严重偏离目标而被警告。国家发改委要求这9个被点名省份在2021年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除外)。国家发改委还印发了另一份通知,针对黄河沿岸的主要工业园区,其中不乏许多碳密集区,要求工业园区重新评估和 “纠正 “所有已建和新建的“两高”项目。
  • 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2018年以来,为保证环境政策和法规的有效实施,由环境官员、检察官和纪检监督员(反腐监督)组成的生态环保督查组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展开了重点督察。据悉,今年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国家能源局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在反馈报告中措辞严厉地指出能源局对能源转型重视不够。7月,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和今后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查实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问题。省级和国企领导在批准“两高”项目上马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中国的政治背景下,督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
  • 出台新政策新法规:7月,中国启动了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其他高排放部门也将在未来几年里被陆续纳入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7月,生态环境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估体系。同时,政府开始推动绿色金融,促进气候转型。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与其他四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今年早些时候,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将化石燃料有关的项目排除在外。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指引。

中国的海外投资的绿色发展前景特更为明朗。去年,“一带一路”非化石投资项目的数量超过了化石燃料项目,2021年上半年中国海外煤电项目投资没有新增。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绿色金融和海外投资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包括《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鼓励中国企业将绿色发展融入对外投资全过程,并将可再生能源作为重点投资领域。预计未来会有更多这样的政策出台。

中国从现在到2030年的排放量

综上,尽管减排工作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但“两高”项目的审批已经纳入了政策管控,至少可以看到排放增长在放缓。

也许从2022年开始,中国的碳排放量将趋于平缓,更早地进入所谓的“峰值平台期”,甚至早于大多数人的预期。以上预测是基于以下推算所得:

  • 中国2021年年经济增长率为8%(由疫后复苏推动),随后几年直到2025年,增长率预计降为5%,与 “实现高质量经济增长 “的雄心相契合;
  • 能源强度计划减少5%,非化石目标在总能源消耗中的占比计划达到20%,以上两个目标的实现将推动实际的二氧化碳强度减少约19.3%。
  • 为了在假定的GDP增长水平下实现2025年的二氧化碳强度目标,整个“十四五”期间的二氧化碳排放总增长量只能控制在8%左右。
  •  但实际上,仅在2021年一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增长了约5-6%,这已经消耗了整个“十四五”期间大部分的排放增长 “预算”,也就是说从2022年至2025年的四年时间里,总排放增长量必须控制在2%。

理论上说,中国的排放量可能在2026-2029年期间再次开始增长,但鉴于中国还设定了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种增长会得到控制。如果碳排放在这一时期逐渐进入下降阶段,也将更加有助于气候和中国经济的平稳转型(见上图中的红色虚线)。这里较低的碳排放轨迹也与清华大学的何建坤教授的预期大致相符,用他的话说,中国的排放应该在本十年中期进入一个 “峰值平台期”,并在2030年之前进入”稳步下降期”。量必须控制在2%。

关于中国下一步如何开展减排工作的建议

毋庸置疑,面对迫在眉睫的气候危机,所有国家都必须尽全力减排。我相信,中国中央政府将继续大力推动减排工作的开展,尽早实现碳排放达峰。在现有的措施和工具(见上文)的基础上,建议结合以下方法(有的方法可能已经被生态环境部官员在多个场合提到),包括:

  • 设定2025年和2030年二氧化碳和/或温室气体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目前的强度目标缺乏确定性,因为在GDP高增长的情况下,排放量可能会继续增长。而排放的绝对目标也更容易理解,更符合国际惯例,也便于目标在各省和各部门之间的分摊。
  • 培养气候意识,加强能力建设:政府、科学家和媒体应该继续就气候科学传达明确和统一的信息,强调中国和世界所面临的气候风险的紧迫性。比如,当热浪天气、洪水和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时,媒体应参考科学气候报告(比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中使用的语言和措辞,并积极报道研究特定天气事件与气候变化的联系的研究,大力宣传地方政府和国企领导人在气候转型中发挥的重要的作用,加强其作出气候相关决策的能力。同时可考虑要求各省和各部门定期披露实际温室气体排放量,提高透明度,促进更广泛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 建立健全气候法律体系:为了避免“博人眼球式”的气候行动,保证政策法规的长期确定性,建议中国政府为气候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基础,进一步将气候因素纳入法律制度建设。考虑出台一部专门的气候变化法,并在其他主要立法和制度(如能源法、环境许可制度等)中也应纳入气候相关内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表态将积极受理气候案件。中国近年来提起成千上万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检察官也在探索气候变化公益诉讼。建议中国检察机关考虑即使在没有气候法的背景下,也可对非法批准“两高”项目上马的行为提出挑战,并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反馈结果采取法律行动。

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召开之际,国际社会如何与中国开展合作?

目前,国际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国内公众又对气候危机认识有限,此时如果国际社会继续给中国政府施压,要求中国继续提升气候雄心水平,即使这种施压是出于善意,也有可能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当前,即使国内仍有不理解的声音,中国的中央政府已经在尽全力推动气候行动。毕竟,对中国政府而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开展应从中国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屈服于国际社会的压力。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气候合作目前是美国、欧洲和中国继续保持积极合作的少数领域之一,对维护全球和平意义重大。如果放任地缘政治紧张局势蔓延,并波及全球气候行动,其后果将十分危险。

因此,在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召开之前,西方社会在推动中国和世界各地的气候行动方面应专注以身作则,鼓励全球拿出雄心和行动,与中国积极开展建设性合作。西方国家应继续推进本国国内的气候转型,兑现之前的承诺,特别是在每年拿出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转型这一方面。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兑现了其全部气候承诺,并将在第26次缔约方会议之前提交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积极的国际合作才是让中国进一步加强气候雄心的唯一之道。